dos下删除文件和文件夹命令
dos下操作文件
del 路径+文件名
如果执行删除提示“拒绝访问”,可以试一下修改文件属性的命令 attrib -s -r -a -h 路径+文件名 ,然后再执行del
其中: s 系统文件 r 只读文件 a 存档文件 h 隐藏文件
如果在删除文件的时候想让提示确认删除,
del 路径+文件名 /p
删除文件夹
rd /s /q 路径+文件夹名
此命令不管文件夹是否为空直接删除,/s 除目录本身外,还将删除此目录包含的所有的子目录和文件。/q 安静模式,带/s删除目录树时不要求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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