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s下删除文件和文件夹命令

dos下操作文件

del 路径+文件名

如果执行删除提示“拒绝访问”,可以试一下修改文件属性的命令 attrib -s -r -a -h 路径+文件名 ,然后再执行del

其中: s 系统文件   r 只读文件  a 存档文件   h 隐藏文件

如果在删除文件的时候想让提示确认删除,

del 路径+文件名 /p

 

删除文件夹

rd /s /q 路径+文件夹名

此命令不管文件夹是否为空直接删除,/s 除目录本身外,还将删除此目录包含的所有的子目录和文件。/q 安静模式,带/s删除目录树时不要求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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