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合并时,债权、债务应当由什么承担?

中饶企服分享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的公司承担。合并后的公司必须无条件接受因合并而消灭的公司的全部债权和债务,有权对原来公司的债权进行清理并予以收取,同时有义务清偿原公司的债务。公司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依照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通过订立合并协议,共同组成一个公司的法律行为。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公司合并前的债务由合并后存续或者新设立的公司来履行,负责偿还。公司合并前,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并且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通知了债权人后,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四条,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一般公司股东没有偿还公司亏损债务的义务。因为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但如果公司股东存在以下情况时,则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一、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
二、股东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的。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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