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软件架构概念大观

1.2  软件架构概念大观

如前所述,将软件架构概念分类的好处是:包容细节差异、明确本质共性、促成概念总体上的清晰。下面我们再列举几个著名的软件架构定义,以期达到下列目的:

(1)体会和证明众多软件架构概念都是围绕“组成”和“决策”两个视角展开的;
(2)开阔视野,说不定和你合作的同事所接受的软件架构概念就是其中的一种。

具体而言,下面的定义1和定义2属于架构概念的“决策派”,而定义3、4、5、6、7属于架构概念的“组成派”。值得说明的是,定义7是来自SEI的Bass等人的相对比较新的定义,它将架构的多视图“本性”体现到了架构的定义当中,本书认为这种做法非常值得肯定。在第4章中,我们将专门讨论软件架构视图这一主题。

1.2.1  Booch、Rumbaugh和Jacobson的定义
架构是一系列重要决策的集合,这些决策与以下内容有关:软件的组织,构成系统的结构元素及其接口的选择,这些元素在相互协作中明确表现出的行为,这些结构元素和行为元素进一步组合所构成的更大规模的子系统,以及指导这一组织——包括这些元素及其接口、它们的协作和它们的组合——架构风格。

1.2.2  Woods的观点
Eoin Woods是这样认为的:软件架构是一系列设计决策,如果作了不正确的决策,你的项目可能最终会被取消(Software architecture is the set of design decisions which, if made incorrectly, may cause your project to be cancelled.)。

1.2.3  Garlan和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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