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建筑高度

1、屋面为坡屋面时,建筑高度为建筑室外设计地面至檐口与屋脊的平均高度;

2、屋面为平屋面时,建筑高度为建筑室外设计地面至屋面面层的高度;

3、屋面为多种形式的屋面时,建筑高度为按照坡屋面和平屋面分别计算得到的两个高度的最大值;

4、对于台阶式地坪,当位于不同高程地坪上的同一建筑之间有防火墙分割,且各自有符合规定的安全出口,同时可沿建筑的两个长边设置贯通式或尽头式消防车道时,该建筑可当做两个建筑来对待,应分别计算各自的建筑高度;否则,应该按照其中建筑高度的最大者来确定整个建筑的高度;

5、局部突出屋顶的瞭望塔、冷却塔、水箱间、微波天线设施、电梯机房、排风和排烟机房以及楼梯出口小间等辅助用房占屋面积不大于1/4时,该设施可不计入建筑高度;

6、对于住宅建筑,设置在底部且室内高度不大于2.2m的自行车库、储藏室、敞开空间等建筑,可不计入建筑高度;

7、对于住宅建筑,室内外高差或者建筑的地下室或半地下室的顶板面高出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不大于1.5m时,该设施可不计入建筑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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