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流程发布

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流程发布
http://sqjt.beijing.cn/zf/gjj/zfgjjzcgd/n214067417.shtml


(担保中心担保 贷款资金在取得契税凭证后划入卖方账户的模式)

  根据《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办法》,对于借款申请人购买存量房采用担保中心担保方式同时委托经北京市住房贷款担保中心(以下简称担保中心)认可的 中介经纪机构(以下简称经纪机构)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且属于交易资金自行划转等贷款资金划入卖方账户情形的存量房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以下简称贷款), 可采用本模式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并按以下流程进行操作。

  一、经纪机构至贷款中心或各远郊区(县)管理部查询借款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并申请办理个人信用及抵押物评估

  经纪机构经办人员持借款申请人在经纪机构现场填写的《个人信用评估申请书》及买方有关资料到贷款中心或各远郊区(县)管理部查询借款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

  贷款中心或各远郊区(县)管理部咨询人员根据经纪机构提供的买方资料复印件,查询买方住房公积金缴存信息,初步核定买方贷款最高额度及期限并出具《住房公积金贷款预审单》(《住房公积金贷款预审单》样式见附件1)。

  贷款中心或各远郊区(县)管理部咨询人员收取经纪机构递送的《个人信用评估申请书》,将《个人信用评估申请书》通过传真传递至信用中心,信用中心于1个工作日内出具个人信用评估结果并在系统中录入相关信息。

  经纪机构持预审所需资料(《住房公积金贷款抵押物评估资料清单》见附件3)向评估机构提出抵押物评估申请,由评估机构对抵押物进行抵押物评估。

  二、咨询

  在评估机构出具《抵押物评估意见书》后,买卖双方及经纪机构持《住房公积金贷款预审单》及其他相关资料到贷款中心或各远郊区(县)管理部办理手续,咨询人员须完成以下工作内容:

  1.向借款申请人告知贷款的业务流程和所需材料,解释自由还款方式的含义及业务特点,向借款申请人发放宣传资料。

  2.通过系统再次查询借款申请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信息,依据有关政策要求,审核其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是否符合有关贷款政策规定。

  3.审核借款申请人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的合法性、合规性、齐备性及贷款申请材料的复印件数量是否符合贷款申请的要求。(《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需材料清单》见附件4)。

  4.指导借款申请人填写《借款申请表》。

  5.告知借款申请人等待办理初审业务。

  三、初审

  1.初审人员对借款申请人的贷款申请进行审核。主要包括贷款申请材料的合法性、合规性、齐备性,材料填写的完整性、合规性,以及借款申请人的贷款条件是否满足中心的有关规定。

  (1)初审人员进入初审系统录入有关信息后调取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缴存信息。将有关信息导入系统并核对经纪机构经办人员在系统中的电子照片。

  (2)初审人员审核借款申请人及其委托代理人的资格是否满足中心有关规定并核对其提供的有效身份证明。经纪机构应经过担保中心认证。

  (3)初审人员审查借款申请人或委托代理人所提交的贷款材料是否齐全、完整,材料规格、份数是否符合有关规定(《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需材料清单》见附件4),所提供的材料复印件须与原件一致。

  (4)初审人员对借款申请人、卖房人(共有权人)个人信息进行审核:

  ①对借款申请人提供的原件进行审核并核对各个原件上所载有关信息是否一致,借款申请人的所有证件是否在有效使用期内。

  ②核对借款申请人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是否与住房公积金系统中的信息一致。

  ③查询住房公积金缴存明细及缴存状态,审核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情况是否符合有关政策规定。

  ④查询住房公积金贷款及政策性贴息信息,审核借款申请人夫妻双方有无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或政策性贴息。

  ⑤对卖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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