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房时开发商出具

收房时要注意下几点:

1、开发商需向业主出示《竣工验收备案表》原件,上面必须有备案部门同意备案的签署和公章。

2、开发商需向业主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原件,如果开发商委托物业管理公司等单位负责维修房屋质量问题,那开发商就应当在《住宅质量保证书》中写出所委托的单位名称。

3、开发商需向业主提供《住宅使用说明书》原件,《住宅使用说明书》里应对住宅的结构、性能和各部位(部件)的类型、性能、标准等作出说明,并标出使用注意事项。

4、开发商需向业主出示《建设工程质量认定证书》原件,此证书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查站(质监站)经验收合格后颁发的。

5、开发商需向业主出示《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原件

以上五项简称“三书一证一表”,业主在收房时可以理直气壮的要求开发商出具这些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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